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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 110 周年暨全院女性“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2020年02月28日 16:10     点击率:

 

各支部:

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 110 周年,向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优秀女性致敬,凝聚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经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妇联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女性开展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通知转发大家,请抓好工作落实。

 

                                      党总支

                                     2020年2月28日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妇联
关于组织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0 周年
暨全省高校女性“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校广大师生心系家国、情系 民,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 作要求,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积 极贡献。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 110 周年,向奋战在抗击疫 情一线的优秀女性致敬,凝聚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经省委教 育工委和省妇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高校女性助力疫情防控阻击 战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活动对象
   全省高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
   三、作品类型
   作品分为艺术设计类、短视频类(含音乐与表演作品等)、 书画摄影类、诗歌散文类等 4 大类。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主题鲜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传播正能量, 讴歌真英雄,彰显新时代高校女性魅力风采。
  (二)报送形式。
  1. 艺术设计、书画摄影等类别的作品传送照片原图,照片 应不大于 5M。
  2.短视频类作品时长 2—3 分钟,节目类型不限,以短小作 品为主,视频大小应不大于 10M;使用手机拍摄视频请将格式设 置为 1920*1080,1080p(16:9),若有输出格式选项可选 mp4 格式, 便于融媒体宣传推送。
  3.诗歌散文类作品限 1000 字以内。
   五、创作形式 3
  (一)作品以小型多样为主。可以独自创作,也可以集体创 作。集体创作的作品中,女性作者应不少于创作人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如为两人,则女性作者占比二分之一。
  (二)作品应为投稿人原创。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 版权纠纷等后果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三)作品应标注版权是否可以免费推广使用(见附件)。
   六、活动成果
  (一 ) 按照所设类别,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
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各高校参与情况及成绩,
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对获奖作品择优在齐鲁女性客户端、大众网·海报新
闻等新媒体进行展播。
   七、报送须知
  (一)报名表见附件,须将表格打印、经第一作者签字、拍 照后形成图片,与作品一同上传。
  (二)报名表及作品请于 3 月 16 日 24:00 前登录省妇联齐 鲁女性客户端“随拍”频道报送:图片类作品和报名表通过“添 加图片”一次性上传;视频类作品需与报名表分开上传;诗歌散 文类作品可在文字框直接粘贴文字+附件图片一次性上传。报送 时需在文字框内注明“学校+姓名+艺术作品征集”字样,并标明 作者、作者单位、联系电话。
  (三)联系人:翟佳,联系电话:0531—51771762。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 结合实际,统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推 动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 等平台载体,广泛发动,鼓励广大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积极参与 活动,展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巾帼力量。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 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附件:全省高校女性“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 助力疫情防控 阻击战”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报名表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妇联
                           教育工委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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