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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察体检范围通知

发表:2023年08月08日 15:16     点击率:

根据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的规定,现将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予以公布,见附件1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8月9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实名向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电话:0633-8672016

邮箱:rzmevchr@163.com

提交材料要求:

一、学历等相关材料

(1)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招聘岗位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体检材料

(1)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2)体检项目要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项目基本一致,参考附件2。如能提供不超过半年(2023年2月15日之后)的同等标准和项目的体检结果,原则上也可作为依据。

三、提交时间和地点

地点:世德楼101A

日期:2023年8月15日

时间:8:30-11:30(教师岗),14:30-17:30(辅导员、教辅岗)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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