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文件“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2022级部分新生未按时报到及缴纳学费,未办理请假手续。现通知需要办理请假手续的新生请于2022年10月21日12点前向招生处提出请假申请,除因疫情等不可抗力正当事由以外,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招生处联系电话:0633-8672345。
逾期未报到及缴纳学费,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招生处
2022年10月19日